要不要叫醒她?

要不要叫醒她?

她睡得好熟呢。

还是叫起来吧,免得下车吹了风会着凉。

于是,我等待着,等候父亲或者母亲坚持的,又不想惊吓了孩子的,叫我醒过来。

那是很小的时候,我们全家常在假期出游,为了贪看晚霞的光彩,为了多辨认几颗星星,回家总得天黑以后,我和弟弟差不多一上车就睡了。那时路上多是农田,并没有可看的街景,四周一片静寂的黑,偶尔有住家的灯光闪过,稀稀疏疏的,原本就很像一场梦境了,更加催人入梦。因为车上的人多,很多时候就睡在父母亲的怀抱里。道路并不平坦,颠簸,是梦里始终不变的节奏。

每一次快到家我自然就会醒来,却并不睁眼,仍流连在睡的边缘,全身的知觉在等待。可以听见父母商量着,要把我们叫醒,恐怕忽然醒来吹了风会生病,母亲叫了我的小名,我揉揉眼睛醒过来,是被母亲叫醒的哦,像是一种撒娇,还要皱皱眉头,好不甘愿的样子。父母叫唤弟弟不醒,决定将弟弟裹在父亲的大衣里,抱回家去,我们一起下车,走进寒冷的冬夜。

看着走在前面的父亲抱着幼小的弟弟,我有些嫉妒,如果我再小一些,再轻一些,父亲就会抱着我回家了。

开始联考的升学岁月以后,觉得睡眠永远不够,星期日不用上课的早晨,多希望时钟坏了;父母亲忽然忘了家里还有一个我的存在,可是,我总听见门外的交谈:

“要不要叫醒她?”

“她好像很晚才睡啊。”

“是呀,最近都是这样,可是,就快考试了,不拼一下不行的。”

“要不然,过十分钟再叫醒她吧。”

安静下来的空气中,我已完全清醒,闭着眼睛等那得之不易的十分钟,过去。那是做父母的挣扎与不忍,我等着他们来叫醒,精神饱满的醒来,让父母以为这十分钟的功效显着。

即使为人师表,清晨起来上课,也要倚赖母亲叫唤,这么多年成了习惯。一个人到香港教书,初初抵达时,住在大学宾馆里,陌生的新环境,陌生的新生活,我陷在难以言喻的焦虑里,并没有什么不如意,我只是无法入睡。连续好几夜,我完全没有睡意,天亮以后,却又精力充沛,在焦烈炙阳下,奔波寻找一个适合的居所,安顿下来。

如果一直不能睡,可以支撑多久呢?

我开始觉得好奇,好像不干自己的事。

找到房子那夜,我的疲惫不堪的躯体,和暂时松弛下来的灵魂,一块儿拉我入梦。天亮以后,我仿佛听见父母亲的声音:要不要叫她起来……在等待中,感觉到太阳光从百叶窗筛进地板,缓缓爬上枕被;听见鸟雀此起彼落的鸣唱,我只是等不到父亲或者母亲,走进房里,叫我醒来。那天早上,我一直没有等到,于是自己睁开眼睛来,在床上默默坐了许久,觉得非常孤单。

搬到新家,从买家具到锅碗瓢勺杯子的采购,都得自己来,我终于体会到白手起家是怎样的滋味,忙碌之中,许多心情都冲淡了。

一九九七年的香港,秋日刚来,天就凉了,不时下着雨。我在购物中心潦草解决晚餐,挤进人潮中抢购两床棉被,提着大包小包上了社区小巴士,往回家的路上驶去。快要抵达时,我听见后座一对父母亲,用广东话低声商量着,我正好听懂了他们的话:

要不要叫醒她?

年轻的父母决定抱着小女儿下车,我走在他们身后,看着那父亲将女儿用外套裹在怀里,那母亲一旁撑着伞,踩过积水的马路,回家。我忽然明白了,很多年以前,当我还是幼小的时候,也曾这样被抱在怀中,温暖地护持着小小的梦。

我只是忘记了,并不是不曾拥有。

因为两只手拿了太多东西,我无法撑伞,雨水淋湿了我的头发和衣裳,但是不再有凄清孤独的感伤,很快地,我会把新家打理好,接来父母亲一起住。然后,在醒和睡的边缘,等待那一声:要不要叫醒她?

安心的睡去,愉悦的醒来,真是一种幸福。

站在楼顶,春暖花开

 

 

 

 

 

 

 

 

 

我住在公寓的七楼,头顶是天空,在我和天空之间隔着楼顶、水泥预制板、沥青和石棉隔热层,楼顶是我与天空之间的媒介,有晚霞的傍晚我从一站地外的写字楼走回来,朝外大街上的车和人几乎将我淹没,眼睛、耳朵、大脑都鼎沸着,四周没有树,没有草,只有人。

一层层爬楼梯时夕阳从破败的窗户里透进来,照在楼道里灰灰的水泥地面上,每到此时总有些心灰意冷,这就是我的城市,我的北京,大、繁华、拥挤但无绪和悲凉。这些感觉在我爬上楼顶时会被猛烈的风吹散。北京的春天城市上空永远有风吹过,在七楼的高度感受风在耳边呼呼作响,人声、车声都远了,城市沉在一片暮霭中,像炊烟升起的乡村。凛冽的风送来郊外清新的空气,吸一口人就整个从头到脚地透明起来。

躺椅靠墙放着,在李晓彤涂鸦出的我们的视力范围中用唇的鲜红、翠绿、湖蓝、柠檬黄画出的天空和大地像弗里达的画,抽象、猛烈。背风的地方几处盆栽的月季正吐绿抽枝,蓄谋着一次娇艳的绽放。花也是我和李晓彤种的,新婚的时候我们每次吵架和好之后我就买一株月季放到楼顶,她是玫瑰的姊妹,英文叫做china-rose。当月季摆到第九盆时我们已经很少吵架了,生气时就到屋顶去吹风,天地一下广阔起来,幻想自己像一只鸟,从七楼飞下,缓慢地经过每一扇窗户,看到每一户人家的喜怒哀乐。是的,每一户人家都有喜怒哀乐,这就是我们必须承受的生活,人一旦懂得承受就没什么大不了,于是从楼顶下来时心情一下变宽了,有了一种再生的豁达。

李晓彤第一失业的时候我们几乎交不起七楼这套公寓的月租,于是商量着搬到郊外的平方去住。那天北京的上空特别晴朗,走上楼顶的时候心情仿佛触手可及。我们站着,肩并着肩,楼下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来的时候是黄灯,去的时候是红灯。李晓彤说:“你看这个城市,这么大,这么繁华,可是属于我们的只有这个小小的屋顶。”失望和挫败感深深地包裹着我们,我们迎风而立不再说话。北京就是这样一座城市,让你爱也让你恨,创造奇迹也创造挫折,人们常常会厌倦它,但有勇气离开它吗?能够舍弃那些为爱的挣扎和虚荣的向往吗?我和李晓彤在楼顶哭,好象要把成年之后积存的眼泪都流完。当眼睛肿得像桃子时我们在两张纸片上分别写下各自的名字,把它们团了一团儿扔了下去。城市的某个角落突然升起烟花,明明灭灭地绽放与消失,也许这就是人生,为了可能的绽放我们选择了北京,而绽放最美的烟花一定是被烧得最疼。我们最终留在这个离天空很近的房子里,因为生活必须继续,人生就是爬坡,放弃比选择更难。

这个春天的楼顶霞光万丈,夕阳用留恋的手指触摸靠墙放着的躺椅,我把躺椅上的塑料纸剥掉,把自己重重地抛在上面,翻开一本书,书页被夕阳染成了温暖的金黄色,书页上的字跳动起来: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彼时我已经在写字楼里关了五天,皮肤和大脑都像失水的植物,在周遭的宁静中我的眼睛在书页上游移,感觉像海孳的诗那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我在等李晓彤回家,还有他带回家的那群狐朋狗友,他们带着各自疲惫的面孔,带着天南海北的传奇,带着闪亮的或者发霉场出绿毛的心情,带着小资的红酒、平民的燕京和胡同里的红星二锅头,带着老四川的牛肉,带着长长的黄瓜和圆圆的西红柿,聚集在我们的楼顶。一个人的楼顶叫楼顶,两个人的楼顶叫故事,三个人的楼顶就是传奇。在我们的楼顶party上谁也不必把自己打扮得人五人六,谁也不必裹着被蜂蜜刷着的脸对每个人微笑。小帅曾经在我们的楼顶痛苦失声,为十年的恋情终结;六子曾经光着膀子在楼顶跳现代舞,为终于能上春节联欢晚会而欢呼;即将远嫁加拿大的春燕在我们的楼顶留影,与月季、躺椅、涂鸦和北京的夜色。我们的楼顶是朋友演出的后台,他们的个性和故事在这放肆,面朝天空,春暖花开。

我在落地时表演别人的生活,在顶楼感受自己的生活,我爱我的顶楼,我想每个人都要在离天空很近的地方呼吸和歌唱。

盛世之华

图像


刘苏记得那个出奇炎热的九月的一天,十九岁的她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吊带裤,手心捏着一张小小的录取通知单,一松手,纸片上沾满汗渍。
轮到她报名的时候已经是中午,登记处坐着一个穿深蓝T恤的大男生,累得满头是汗,看到刘苏的名字,诧异地叫:“咦,爱玲笔下著名的白流苏,是否你亲戚?”
刘苏笑,啧啧,“爱玲”,仿佛全天下的作家都是他的熟人。
或许因为这个特殊的名字,刘苏的手续办得极为顺利,可是仍是晚了一拍。提着大包小包到分配的寝室门口,其他女孩早已铺完床在各自的位子上坐定,用刘苏陌生的方言说着什么。
刘苏推开门走到最后一个床位前,小小的空间顿时安静下来,几双眼睛防备地看着她,刘苏耳根发烫,她听见自己用甜糯的南方普通话说:“我是刘苏,来自福建。”
那几双眼睛躲躲闪闪地对望着,好似在传达一个刘苏看不懂的迅息。
刘苏迅速地爬到属于自己的铺位,开始笨拙地铺床。
那一天傍晚,刘苏换上粉色碎花棉布长裙,把头发闲闲地扎成一束,吹着秋风在校园里漫无目的地游走,偶尔经过的树上飘下落叶,刘苏第一次感觉到自己如此孤单渺小,在这个陌生的城。
然而日子仍然是要过的,而且时间总是比刘苏想象得容易打发。
开始的时候刘苏还有模有样地听了几堂课,渐渐灰心,那些永远看不懂的阿拉伯数字在黑板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刘苏埋着头看白裙子上放着的亦舒文集。
有时候也借了张爱玲的小说来看,每每看到《倾城之恋》,白流苏一个人在流弹飞溅的上海东躲西藏,刘苏心中无限安慰,这个与自己名字同音的女子,同样在一座荒芜的城,可是并未被击跨。
这个城市的天气出奇地温暖,已是深秋,刘苏仍然穿着不同颜色同一款式的棉布长裙到处招摇,刘苏有时也照镜子,看见自己五官平淡的脸从镜中反射出来,面目模糊地混迹于人群中。
刘苏讪笑,和倾城女子白流苏同名的女子,竟是这等庸俗模样,倘若其九泉下得知,必将扑上来斥骂她毁其一世英名。


刘苏再一次遇见那蓝T恤男子,是在一个舞会上。
大学校园里假借各种名义开舞会是很平常的事情,一群待嫁女子齐齐化了妆早早坐在场中等候召唤,那架势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对于这样的舞会,刘苏向来敬而远之,她常常同苏玫打趣,真有出色的男人,也不会混迹在这等场合等这些女人如狼似虎地扑上来。看看那些女人恨不得将所有男人一口吞下的气势,便觉错生在这样的时代实在是非常惨的事情。女人已经变成十分主动而廉价的玫瑰。
苏玫不以为然,一本正经地教育刘苏,女人看事情切不可太极端尖锐,否则下场便是连那些廉价的玫瑰都不如。
苏玫是刘苏在这个城市唯一能够说话的人,她们相识于一个BBS.大四的苏玫有一度为写毕业论文长时间泡在网上,无聊之际便跑论坛上看文章。而在这个城市同样百无聊赖的刘苏习惯在这个论坛发一些尖锐的文字。她给自己取的网名便是白流苏。
记得苏玫第一次给刘苏留言便说,流苏流苏,这么偏激是否源于寂寞。女人没有爱情便容易陷入变态的自怜情绪之中。
刘苏不屑地回击,爱情只是那些虚弱的女人的把戏,岂是我等故作坚强之流能享受到的特权。
言语尖锐其实无限凄凉。
及至苏玫得知刘苏不过是一个大一小丫头,已是见面的那一天。
那一天刘苏仍旧极端无聊地泡在QQ上,苏玫的头像一闪一闪。
苏玫终于忙完毕业论文,问刘苏在做什么。
刘苏叹口气,弹落指尖最后的一丝烟灰。
“不如出来吹吹风,我请你吃饭,庆祝我终于脱离苦海。”
刘苏不客气地立即应允。
黄昏的时候,苏玫在学校旁边的KFC见到刘苏,彼时刘苏头发半长不短地扎成一束,一身深蓝长裙,可是那张脸仍未摆脱大一新生特有的稚气和迷茫。
苏玫惊讶地看着似笑非笑地刘苏:“咦,看你在网上那般苍老的论调,以为是一个久经人事的大龄女人呢,原来不过是个黄毛丫头。”
刘苏笑的鼻涕眼泪一齐落下,愈发欣赏苏玫的率真。
那次见面以后,苏玫便时常以一副老气横秋的口气教训刘苏。
而刘苏会在舞会上再次遇见蓝T恤男生,也亏了苏玫。
那一天苏玫提着购物袋冲进刘苏宿舍,见到她邋遢地穿着大衬衣对着屏幕打字,便大惊小怪地嚷:“快快褪下这件可憎的衣裳,同我好生打扮一番。”
刘苏诧异:“要见你的新男朋友乎。”
苏玫笑得鼻子眼睛挤成一团:“我的小孩子,是叫你参加我的毕业舞会。”
刘苏换上苏玫为自己精心挑选的白裙子,裙摆层层叠叠,像极童话世界的公主。
刘苏想起小时候被母亲关在黑暗的阁楼里闭门思过时,每每惊恐至极时,便会闭上眼睛幻想自己是一名被囚禁的公主,等待王子的救赎,于是甜甜睡去,梦里都会“咯咯”笑出声来。
可是第二天睁开眼睛,一切照旧,根本没有什么王子骑士。
也许因为这一份虚荣,刘苏跟着苏玫去了舞会。那唯一一次放纵自己在这样的欢场,以为会邂逅一个命中的王子,不料却成为刘苏的梦魇。
刘苏和苏玫找到位子坐定时,舞会已经开始。苏玫不多时便弃刘苏而去,同这师兄那学长搭讪,仿佛十分熟络,留下刘苏一个人尴尬地坐在舞池的某一角落。
刘苏于是旁若无人地张望着,仿佛看一出闹剧,而自己,只是局外人。
直至一蓝衣白裤男子站在面前,望定她,眼神布满疑惑。
“白流苏?呵呵,真巧,我叫兰晨。”
刘苏呆望着面前五官清秀的男子,忽然反应过来他便是开学那一天称张爱玲为“爱玲”的可爱男生。不,或许应该唤他男人,那张脸虽然清秀,但却愁云密布,不是一般单纯男生应有的表情。
“你是否一贯如此沉静,来,与我跳支舞,这样好的裙子,不要浪费了。”
那男子伸出手,舞台灯光把他的脸隐藏在暗处,刘苏看不清表情。
多年之后刘苏想起这个夜晚,仍然记得那一曲《Close to you》,陈旧哀伤的音乐,一直在刘苏耳旁回旋,无限凄凉。
然那时的刘苏没有任何预感地站了起来,牵住男子的手,伴着音乐旋转。那夜的她只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十九岁少女,同自己心仪的男子跳舞,一切看起来都那么自然美好。
第一次踏入舞池的刘苏紧张地跟着兰晨的节奏,时不时踩到兰晨的脚,兰晨好涵养地挽着着她,镇定地跳完这一曲,果然不是一般初出茅庐的学生。
曲毕,兰晨忍不住笑她:“爱玲笔下的白流苏可不似你这般笨拙。”
刘苏正在旁算着该不该回应,苏玫已经回来。
彼时舞厅灯光昏暗,苏玫眼神暧昧地朝兰晨望去,撇撇嘴问刘苏:“暧,你的小男朋友?怎么一直不见你提起。”
刘苏低头不语,倒是兰晨大方地伸出手自我介绍:“我叫兰晨,大二中文系。你是刘苏的朋友么?”
苏玫坏笑:“我是她家长,你追我们家刘苏要经过我同意噢。小朋友,介不介意同我这个老学姐跳一支舞乎?”
苏玫惯用之乎者也这样的语气词,每每扮做饱经沧桑的老女人状,笑煞刘苏。
兰晨果然是磊落之人,拉起苏玫的手朝舞池中走去。
这一曲放的是不知名的苏格兰舞曲,苏玫舞姿妖娆,同兰晨搭配得天衣无缝,很快成为整个舞池的焦点。
刘苏有些羡慕地看着苏玫曼妙的身段,她永远成熟老练风情万种,不似自己仿佛初出茅庐的黄毛丫头。刘苏惆怅地想。
那一夜的舞会持续到很晚,及至清晨,这一群疯狂的学姐学长们才各自散去。
道别时,苏玫挽起苏玫的手放进兰晨宽宽大大的外衣口袋,暧昧地冲兰晨眨眨眼:“我们的刘苏就拜托你送她回家了。”
清晨雾气弥漫,刘苏一只手放在兰晨的口袋,另一只手尴尬地悬空。还是第一次把手放在异性口袋的刘苏神情慌张,兰晨谅解地冲她笑笑。
刘苏,你还是个孩子呢,一点也不似爱玲笔下的白流苏,嗨嗨。
兰晨说完,嘴角上扬,自顾自地笑了,仿佛在回味着什么。
刘苏忽然感觉到一阵疼痛,从放在兰晨口袋的指尖一直蔓延至心底。
为了掩饰情绪的不自然,刘苏别过头不去看兰晨的脸,深吸一口气,清晨的空气很明媚,仿佛还能闻到昨夜雨后露珠的清香。
到寝室门口,刘苏轻轻把手从兰晨的口袋里抽出,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很快乐地冲他笑:“兰晨,谢谢你。昨夜多亏你,我才没有落单。”
一夜无眠的兰晨看起来神情倦怠,摆摆手算是对刘苏的回答。
刘苏黯然地看着兰晨的背影,缓缓地褪下了白裙子。


毕业后的苏玫很顺利地找到工作,工作第一个月,忙得焦头烂额。
刘苏仍然上课啃她的大部头小说,放学便急急地打开电脑,混迹在不同的论坛,或者写一些恶俗滥情的小说欺骗观众的眼泪。
只是再难看到苏玫语带讽刺的留言。
有时会在上课下课必经的那一条路遇见兰晨,身旁总是围着不同的女子,每一次,刘苏只是低着头自顾自地走,万不得以被兰晨瞥见,才勉强抬头同他点头微笑。
不是不想念那一双温柔的眼,可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终究不能够勉强。
直至有一日放学,刘苏如常地低头捧着书朝寝室走去。远远地听见有人唤:“刘苏。”
以为是在做梦,兰晨已笑吟吟地站在面前。
“我想摆脱你把这一封信转给苏玫。”兰晨的声音温柔却如一把利剑,戳穿刘苏对爱情的所有幻想。
刘苏颤抖地拆开信,一边安慰自己不过只是出于好奇而已。
兰晨刚劲的字在深蓝色信纸上飞舞,如一只苍白的蝴蝶刺痛着刘苏的眼睛。
他写——苏玫:那一夜之后你一直避开我,是否我说错甚么。
我知你我年龄差距甚远,可是我以为这不妨碍我爱你。你知道我爱你,从我第一眼看见你。或许没有遇见你,我会与刘苏有所发展,而这所有的可能性都在那一夜你出现之后灰飞烟灭。
我知你想保护刘苏,可是爱情是不能够勉强的。不要躲开我,这一切无济于事。
PS:我身边环绕许多女子,可是我亦只属于你。
刘苏落下泪来,也许自己同兰晨都属同一种人,会因为第一眼的眼缘,爱上一个人,无可救要地。
可是她多么想告诉兰晨,苏玫不是这样的女子,她的冷静迷乱,她的故作坚强,都不是你我这样的人能够把握的。


苏玫升得很快,不足三个月便坐到副总位置。
宣布升职那天,苏玫请兰晨同刘苏到本城最昂贵的西餐厅吃饭。
刘苏来到约定地点,整整比约定时间早半小时。
远远看见苏玫开一辆银色跑车,刘苏对汽车没有太多研究,见不出车名。可是直觉告诉她,那不是什么廉价货。
苏玫熟练地打开车门,点一支七星,冲刘苏挥手。
待看清刘苏装扮,苏玫诧异地笑:“咦,刘苏,你仍穿白衣白裤,你这等装束是不能出入这种地方的。”
刘苏陌生地看着面前一袭黑色真丝长裙的苏玫,讪讪地笑。
苏玫拉她去最近的商场挑一件棉布裙子丢给刘苏,自己掏出信用卡眼睛也不眨地交给小姐刷卡。
刘苏偷偷看了价格,是四位数。
苏玫走出学校不足三个月,连升三级有车有房,穿名牌吃冰冷昂贵的西餐,电光火石之间,刘苏明白一切真相。
可怜的兰晨,还蒙在谷里给苏玫写幼稚的情信。
刘苏换上苏玫为她挑选的行头,同兰晨,苏玫吃了一餐极度乏味的西餐。食物昂贵冰冷,刘苏感觉自己把大把大把的钞票一口一口吞下。甚至她想到自己吃的是苏玫用青春美色换取的食物。
胃酸一下子涌了上来,刘苏感到前所未有的恶心。
苏玫关切地递上纸巾,刘苏苍白着一张脸,她想起几个月前那为赶写毕业论文日日泡在网上同自己有说有笑的苏玫,她记得苏玫说,女人看事情切不可太偏激尖锐,否则下场便是连廉价的玫瑰都不如。
刘苏忽然很想问苏玫,当一支廉价的玫瑰,你感觉幸福么?
可是刘苏终是忍住疑问,坚持着吃完这顿难以下咽的饭局。
也许苏玫未必不幸福,伤心的只得刘苏一人而已。
吃完饭,刘苏丢下兰晨和苏玫,匆匆坐上苏玫为她拦的TAXI回学校。
夜凉如水,刘苏环臂拥住自己孤单的肩膀,一路上繁华的路灯那么遥远。
那一夜刘苏泪流满面,久久不能睡去。
而在城市的另一端,兰晨生涩地脱掉苏玫的裙子,对着苏玫散发着成熟女人韵味的圆润的身体,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苏玫,答应我,等我毕业,离开那男人。
苏玫惨笑,兰晨,毕业后你也不过只是个能拿普通工资的白领,我每月开跑车的油费维修费就够你吃一年了。你还小,不知道有些事情一旦错了,就永远无法回头。
你想我的身体,我可以给你,可是别试图控制我的生活。
你替我照顾好刘苏,给她幸福,就是给我的最大安慰。


十二月,平安夜,兰晨约刘苏一起看十二点的烟火。
傍晚的时候,天空开始飘雪。那是生长在南方的刘苏第一次看见雪。
兰晨站在操场上等刘苏,满头满身发白的他,活脱脱似一个圣诞老人。
刘苏站在雪地里吃吃地笑他,兰晨被她笑得手足无措。
仿佛又回到那一夜的舞会,没遇见苏玫之前,两人都是单纯易满足的孩子。
不知几时学校的广播里放起音乐,身旁的情侣纷纷甜蜜地起舞。雪花落了他们满头,可是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年轻的情侣们相爱。
音乐放到那一曲《Close to you 》,刘苏沉默地看着兰晨。
兰晨伸手握住刘苏冻僵的双手,调皮地眨眼:“漂亮的白流苏小姐,小生可有幸与你共舞。”
刘苏点头,努力不让眼泪落到兰晨的手心。
刘苏仍然笨拙一如从前,时不时地踩着兰晨的脚。
兰晨只是宽容地朝她笑笑。
曲毕,兰晨仿佛鼓起很大勇气般开口:“刘苏,让我们忘掉苏玫的阴影,重新开始。”
刘苏凝视兰晨剑眉星眼久久:“不不,兰晨,我将离开此地。上海有杂志社聘我当编辑,我已疲倦,丧失重新开始的勇气。”
兰晨沉默良久,“我是真心想要从头来过,我已想通,苏玫不是我的命中玫瑰。刘苏,或许你才是。”
十二点的烟火准时燃起。
刘苏笑得万分凄凉:“兰晨,我想得很清楚,要摆脱苏玫的阴影,惟有离开此地。你也是,重新开始,但是不要找我。我不是白流苏,我只是一介平凡女子。”
“兰晨,你看那烟火,多么美多么绚烂,苏玫便是这样的女子,她的美,注定不能够长久,只能观望而已。今后我们都要各自生活幸福,我会,你亦如此。”


刘苏办理退学手续启程前往上海。
彼时苏玫已离开公司,开一间小酒吧,取名“盛世之华”。
创业初期十分艰辛,兰晨不时来店里帮忙。
待酒吧走上正规,苏玫也已瘦一大圈。皮肤不再似从前光滑有弹性,粉越涂越厚,最后索性放弃努力,素着一张脸笑吟吟地招呼客人。
兰晨仍然时不时地到酒吧里要一杯咖啡,一坐便是一下午。
刘苏几乎每周写一封信给苏玫报告近况,有时只是寥寥数句,有时长篇大论地抱怨靠买字为生何其辛苦。
她写——苏玫,得知你的酒吧生意红火十分感慨,我在异乡的辛苦绝非你等悠闲自在的酒吧老板娘所能体会,倘若有朝一日厌倦这样的苦日子,我必卷铺盖回头第一个投奔你的酒吧。
苏玫笑到气岔,复信——刘苏,千万别回头,我已年老色衰,怕站在你身旁被你比下去,一时想不通投河自尽。若真如此,死后也要化为厉鬼必不肯恕你。
两人仿佛又回到当年在网上你一言我一语互相讥讽,言语尖锐其实内心无限温暖亲爱。
每一封信兰晨都自苏玫处拿来细细翻看,折了又折,刘苏已完全不似当年那个跳舞踩身旁舞伴双脚的小女孩,完全蜕变为一朵多刺成熟的玫瑰。
一日兰晨忍不住问苏玫,为何把酒吧取名“盛世之华”,有何涵义。
苏玫叹气:“你不觉得刘苏其实是真正的玫瑰,不似我们,假花假草,还未开放已经衰败。”
兰晨唏嘘地看着日渐苍老的苏玫,这个自己曾深爱过的女子。
那夜他铺开白纸挑灯写信给刘苏。
他写——今天苏玫告诉我盛世之华这名字是因你而取,我忽然发觉自己最想念的人是你。刘苏,抑或流苏。
我想起那一个平安夜你微笑地对我说苏玫就如同那一朵烟花,我以为你纯粹出于嫉妒。
及至今日,我终于明白,或许认识苏玫是上天对我的一种考验。可当年我们总是太年轻。
苏玫已经渐渐衰老,刘苏,什么时候,你才肯回到这个充满回忆的玻璃之城看看我们。
我和苏玫都万分挂念你。


刘苏微笑地看着兰晨的信,她记得多年之前兰晨也曾经交给她一封信,不过是转交给苏玫的。
那一封信戳穿了刘苏对于爱情的所有幻想。
后来她写了很多爱情小说,成名,有读者来信问她:为什么你的故事里总是有不变的悲剧结局。你一个人,要这样哀伤多久。
刘苏听着收音机里传来的陈旧的旋律,沉沉睡去。
为何非要等到三个人都老去,结局才分明。
年华逝去,如梦无痕。

灵蛛

我只是一只普通的蜘蛛,一只环宇中既丑陋又卑微的生物,而我又是一只不平凡的蜘蛛,因为我把蛛网结在了西天雷音寺的廊檐下。每日里我听的是僧人们念经的阵阵木鱼与片片梵音;享用的是普天下的善男信女的香火供奉。慢慢地,我也开始有了灵性,我也能悟出一些堪为艰深的法理。终于,有一天,佛感觉到了我的存在和我的长进。佛问我:“蛛儿,普天之下汝以何物为最贵?”

我慎答:“余窃以为天下万物皆不足为贵,贵者只两件一曰已失去,一曰得不到。”我为我的答案深感自豪。

佛却说:“蛛儿,你错了。”

我错了吗?真的错了吗?

佛要出去云游了,佛走之前交待我,让我好好的参悟,他回来仍是要问我的。

也不知是过了多久,好像是一千年罢,佛回来了。一见我,佛就问了我:“一千年了,你想的怎么样了?”

我不语。我不知我上次的答案有何不妥。佛笑了笑便不再理我了,我想佛是恼我了。于是,我便仍在那里忙着吐丝织网,闲暇时学习佛理。

转眼又是一个千年。

有一天,观音大士从我身边经过,可能是行得急了些,一滴甘露从她手中的杨枝叶上落了下来,不偏不倚就停在了我的蛛网之上。甘露的宿命是化雨,去滋润人间万物,我的网只是它作片刻停留的地方。它是那么的晶莹夺目,它的存在只是为了让我感到自卑。我不去理会它的存在,因为它最终是会自动消失在我的生活中的。又是一个漫长的千年,它始终没有走,只是这么静静地陪伴着我,无声又无息。终于,有一天,一阵长风,从我身边刮过,把它带走了。它走了以后我开始明白原来它来之前我所拥有的除了寂寞以外别无其它,而它走了,留给我的只是无尽的孤独。生命中有很多东西也许终我一生我也无法拥有,然没有就没有,我也不会为此而感到有任何的遗憾,遗憾的是有一些东西拥有过却终又失去。我越来越无法平复那一种被称作孤独的感觉。尽管我每天都让自己很忙,可是孤独就像是毒药,贯穿我的肢体百骸,让我倍受熬煎。终于惊动了佛。佛说:“蛛儿,这是你命中注定的劫数,去吧,红尘之中自有你另一番气象。”

我沉沉的睡去,也不知过了多久,耳边响起噪杂的声音,有人在打我,我忍不住痛,张开了嘴,我有了我作为蜘蛛时所没有的声音和眼泪。耳边响起的是我的哭声洪亮而悦耳。就这样,我成了林太师的小千金-林珠儿。是的,是那份我无法与之抗衡的孤独将我推落于这万丈红尘,也许会找回一些我想要的东西,也许会万劫不复,谁又知道呢?

我想,佛是偏爱我的,否则他不会让我仍保有我作为蜘蛛的记忆。我要找我的甘露,那个默默守护了我一千年的甘露,我要他永远陪在我身边将我内心所有的孤独与寂寞杀个灰飞烟灭。

我的父亲是朝庭的太师,他与先皇是连襟,也就是说我的母亲与太后是嫡亲的姐妹。我的兄长与姐姐也都是富贵中人,我们家出了两个驸马,三个王妃。佛是顾念我的,他让我生在这么一个钟鸣鼎食之家,让我得到了这个家里所有人的爱。我长到了十六岁,我是那么迫切的想要找到甘露,我怕我会像上次那样,在不知不觉中错过。

命运终于还是将我与甘露拉在了一起。太后五十华诞,我获准与母亲一同出席皇家寿宴。这个宴会比我想像中的要大的多。因为是太后大寿,所以不仅是皇家的人,所有一品大员的家眷们也都来了。皇上还请了新科状元前来吟诗作赋。我想,我的出现让在场所有的人惊艳了,许多人的眼光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这让我感到恐惧。是的,我想我是美丽的,可这份美丽是为了甘露才展现的。我的眼光在人群中寻找,我想找到甘露,家规甚严,我几乎足不出户,所以我要抓住机会。我的眼睛终被一双明眸所吸引。是的,没错,就是他,我快不能呼吸了,当那个让我在雷音寺里不得安生的明亮又一次呈现在我的面前时,就是他,新科状元——甘露,连名字也没改。他在不停的忙,忙着为太后写诗,他的身边有好多女子,她们都是公卿王候之女,她们的眼中都流露对他的向往。我不吃醋,我乐意让我的爱人成为众人追逐的对像,我自信,只有我才是他这一世宿命安排的妻子。我是那么的优秀,我坐在那里只是静静注视着他,而他也发现了我,他的眼神告诉我,我的存在已深深震撼了他。我俩目光交会时他对我笑笑,接着便又埋头写诗。公公将他写的诗一首一首呈给皇上和太后,由两位品评后让宫女就着曲牌唱。我听到了一首:仙姬何事离瑶台,三步一徘徊。只因人间王母寿,天上人间舞蹁跹。

我知道,那一定是写给我的。我正沉浸在自已编织的美梦中幻想着,太后的内侍柴公公走到我身边带我去见太后。自我懂事起就没见过太后,她老人家对我似颇有好感,慈爱地轻抚我的手,一直在眯着眼笑。她还把她的小儿子湘王爷介绍给我,湘和我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湘一直在偷看我,他是那么的羞涩而不善表达,尽管他贵为小王爷,受到宫内上上下下的宠爱。华宴是何时结束的,我已不记得了。我只知道我喝了很多的酒,有点醉了。我好高兴,因为我找到了他——甘露,他就是我这一世的快乐和生命,十六年的生命,直至见到他的那天才算有意义。

我毫不隐瞒地告诉父母我对甘露的感情。如我所愿他们并不反对,父母是爱我的,他们甚至见不得我受到哪怕是一点点的委屈,我想做的事,只要不致太荒谬,他们总是会同意的。

第二次遇见甘露是在京城郊外的白马寺,母亲是陪我一起去乞求我的好姻缘的。刚一入寺主持方丈便告知甘状元正陪太夫人在上香,遂引我们相见。母亲陪着甘太夫人闲聊,她们支开了我和他。我知道,母亲一定是想和甘太夫人说我与他的事。我的心底泛起了一阵阵的愉悦夹杂着几丝莫名的兴奋与羞涩。他陪着我在寺内放足,后面是一大群的仆僮。他就近在咫尺,而我几乎窒息。他是那么的彬彬有礼,言必称小姐,我有些恼他道:“叫我蛛儿罢!蜘蛛的蛛,我叫你甘露哥哥行吗?”他问:“这样不妥吧?”我尔莞一笑:“你以前不是一直这么叫我的吗?”他被我弄糊涂了。“你以前是在心里这么叫我的,那时我是雷音寺廊檐下结网的蜘蛛,而你是不慎滴落于蛛网上的观音大士杨枝叶上的甘露,是你陪了我整整一千年,后来你跟一阵风走了,我便开始了孤独,孤独让我坠入红尘,中断修行也让我再一次碰到了你。”我只是想让他找回作为甘露的记忆,这样我就可以听他亲口告诉我,那一千年的陪伴他又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他的表现让我失望。他在笑,那样子好像是一位兄长在听小妹妹梦里的呓语。我听到“碰”的一声,那是我心碎的声音,他是不是已经不记得我了?抑或是甘露根本是没有心的?我在心中向神明祈求。“你的想法太浪漫了,有这等才情,你的诗一定写得不错。”我开始绝望了,究竟是哪里出了错?我入红尘为的是找回我的甘露,而眼前人分明就是甘露,可是他却没有了甘露的记忆。他似有意捉弄我,取笑说:“你说你以前是一只蜘蛛,可你长得是那么美丽,一点儿也不像嘛?你比它好看,何止上万倍。”这本是名恭维的话,却让听这话的我感到痛。我开始认命了,我真傻,甘露的命运是去泽被苍生,我的网终不是他真正的归宿。我慢慢离开他,带着绝望的悲怆道:“它日吐情丝,夜织情网,终致深陷,难以自拔,尔等须眉却嫌它丑陋而取笑于它,想它不过只是痴情些罢了。”甘露啊!甘露!你终究是无心的,我想。我终于走到了回廊的尽头。我抽了一支上上签,这是对我莫大的讽刺。方丈亲自为我解的签,还说我三月之内必有红鸾禧,还说这禧会应在第二年的春天。母亲还在高兴,而我已经意识到了,不会有什么禧了。

三个月后宫里来了人,一家老小摆起了香案跪听圣旨。冗长、雅致而又晦涩的措词无非只是表达一个内容:太后把我许给了她的小儿子湘王爷,明年春天大婚。那时我便是湘王妃了。这无异于是一声霹雳,如果说对甘露的失望是一把利刃,深深扎进了我的心里,太后的赐婚就好比是在我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砒霜,我情何以堪?等待我的也许只有一个结果——伤重不治,毒发身亡。我神思恍惚,小婢搀着我,我浑身冷汗淋漓,摇摇欲坠。只听见依稀是父亲的声音,他欲挽留公公用膳。公公笑着拒绝了:“太师,您太客气了。我这不还得去甘状元那里宣旨!对了,您老还不知道吧!洛王爷的小郡主长风小姐早就看上状元了,央太后做主。太后说了这事得问状元自个儿,没想到状元一见长风郡主就应了太后。这不,今儿就去宣旨下月完婚。”我再也受不了了,公公还没走远,我的整个人就倒了下来。我只依稀听见众人手忙脚乱的忙着,叫着,乱作一团。那情形就如同我出世时。我想我快要走了,要回雷音寺去了。甘露最终还是跟着长风走了,在这世上我已找不到继续活着的理由了。走吧!别再痴缠下去了,不属于我的终究不属于我了!我对自已说我开始做梦,梦里佛对说我:“傻蛛儿,你又何必对甘露耿耿于怀呢?甘露陪了你一千年,那是因为它要等长风,它只有与长风在一起才能遨游环宇,润泽苍生,他的存在才有意义。而于你他是无心的。”我求佛:“我知道我错了,我不想在这里呆下去了,引我回去吧!我还是愿意做廊檐下的蜘蛛。”佛想了想道:“你若执意要回来,我也不勉强,只是你尘缘还未了。也罢,给你三日之期,三日之后我便来渡你。”

樵楼更鼓打了三下,我醒来了。令我惊诧的是,湘正在冲我笑。羞涩的笑容难掩满面的疲惫。他只轻声讲:“对不起,联姻之事应该及早告诉你的。”他的笑容让我心疼,我在心里默默的向他道歉,我不能成为他的王妃了。丫头们见我醒了忙说:“小姐,你可把湘王还有我们大家吓坏了。你可知道为了你湘王一个人不吃不喝守了你整整三天三天夜。小姐,快点好起来罢!”说着竟哭了起来。我心中竟又有些不舍了,离开这里所有的人,他们一定会伤心的。还有生我的父母,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又将会是何等的伤心?然我已没有勇气再苟活在这人世了,我的生命是为了甘露,现在既然没有甘露那就连命也不要了罢。湘仿佛是看穿了我的心事道:“忘记甘露好吗?让我来代替他给予你这一世的幸福吧!知道吗?蛛儿!我可是等了你有三千年了。那次在母后的寿宴上我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是那么的聪慧稳重,一如当年你在雷音廊檐下的绝世风范。我便是那默默等了你三千年的雷音菩提树下的一枚小草。我日日仰望你,想让你看到我的存在,而你是那么的高高在上,从来就没有发现那个渺小的我,可是我不放弃,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有这么一个小小的我在默默地等你。可是在你的心里自始自终就只有甘露一个。好不容易甘露被长风带走了,而你却仍放不下,于是佛让你来一遭红尘俗世,我恳求佛让我与你同行,佛答应了。佛说我们是有缘的,所以我信了,好不容易甘露走出了你的生活好不容易我说服了母后让皇兄颁旨,可是你却还是放不下甘露。……”他说不下去了。我开始感到震憾,三千年的等待,我不曾给过他半点承诺,他却也不曾有过一丝一毫的抱怨。“蛛儿,请不要辜负我对你的一片心,留下来陪我一起朝朝暮暮不好么?”他握住了我的手,而我的心在抖,我原本是以为我的心已经死了的。

三天很快就到了,我本应顺了佛的指点义无反顾的将我的元神抽离我的肉体的。可是我的耳朵却分明听到一阵悲怆的哭声。“蛛儿,你还是不要和我在一起是吗?这没关系,只求你别走。我可以不娶你,只要你好好的活着,开开心心的,让我天天看见你就行了。别走好么?”不知为什么我犹豫了,好像是被什么所感动。他抱着我的身体哭得肝肠寸断。就是铁石人儿也会落泪。我的父母一边哭一边还在劝慰他,接着他似想到了什么似的,抽出了佩剑,嘴里喃喃自语:“好吧!蛛儿,你既执意要回雷音,我便追随于你,无论你魂魄去向何方,哪怕是上穷碧落,下到黄泉,还是天涯海角,湘,我一定奉陪。”说着便要举剑自刎。佛说:“蛛儿啊!湘可是等了你三千年,你是放不下他的吧!回去罢!趁现在你还走得不太远。你这个样子,我既是渡你回雷音,终究也是枉然的。”我的元神又重新进入了我的身体,我只是轻轻动了唇:“湘,不要,我回来了。我心甘情愿做你的王妃,做你一生一世的王妃,来酬你三千年的等待,不好么?”只听“哐当”他手中的剑落地了。他紧紧抱住了我,我们相拥而泣,还有我的父母。是的,我要是知道我的离去会让那么多爱我的人痛不欲生我是不会这般任性地想要走的。

我终于明白了,我们曾经失去的和我们所得不到的东西都不足为贵,紧紧握在手心里的才是最珍贵的。我曾求甘露而不得,而今明白,甘露的珍贵是对长风郡主而言的。他曾陪了我一千年这就够了。现在我应该珍惜的是湘予我的爱!

你是我的肋骨吗?

恋爱时候,与所有撒娇的女孩子一样,她喜欢缠着他问:”告诉我,这世上你最爱的人是谁?”

他总是微笑,拥紧她,轻轻地吻她的耳珠,说:”你呀,小傻瓜!”

她心满意足,依在他怀里咯咯地笑起来。

有时候她还不肯罢休,追问着他:”那么,在你心里,我是什么?”

他思索了一会儿,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你是我身体的一根肋骨。”

嗯?她迷惑不解。

他笑笑说:”圣经上说,创世主用六天的时间创造了天地万物,第七天创造了男人。因见男人独居太寂寞,便在他沉睡的时候,取他身上的一根肋骨,造成一个女人给他作配偶。所以说,女人是男人的骨中骨,肉中肉。每个男人都在寻找自己的那根肋骨,只有找到了她,他的胸口才不会隐隐地痛。”

他握住了她的手,吻她的手心说:”那么,尊敬的小姐,你愿意回我胸怀,作我的妻子吗?”

她笑意盈盈地说:”尊敬的先生,你肯定我是你身上的那根肋骨了吗?”

“当然!”他捉住她狠狠地吻下去,直到她嚷:”我投降,我愿意,!”

婚后,二人也曾渡过好长一段甜蜜快乐的时光。只是因为年轻啊,不擅长处理婚姻中产生的矛盾与问题。现实生活的种种磨擦使感情受伤,繁忙的生活使人疲惫,琐碎的烦恼如蚁,慢慢吞噬所有的梦想与爱情。居家的日子越来越平淡庸俗。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之间的争吵与怨恨越来越多,越来越重。

她在某次争吵后,忽然痛哭起来,不顾一切地跑出了家门,他狼狈地在后面追。隔着一条车水马龙的大街,他听见她在街对面声嘶力竭地冲他嚷:”你根本不爱我!”他恨她的幼稚,伤害的话冲口而出:”对,你觉得自己哪里可爱呢?也许我们结合错误了,你根本不是我身上的那根肋骨!”

她忽然安静了,怔怔地在马路边上站了好久。他有些后悔,但说出来的话像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

她含着眼泪回家收拾了所有东西,执意与他分手。

她在离去前对他说:”如果我不是你的肋骨,那么让我走吧,与其痛苦,不如解脱。让我们各自寻找自己真正的另一半。”

分别五年。他一直没有再婚,女朋友们是有很多的,但总觉得她们少了些什么,不能让他满足。午夜梦回的黑暗中,他点起一根烟,胸口隐隐地痛。他不愿意承认是想念她的缘故。

他辗转听说她的消息,出国了,回来了,与一个外国人再婚了,又离婚了。她竟然没有等他。他愤慨地想,到底,女人永远是耐不住寂寞的。

终于重遇,在制造无数离别与重逢的机场上。他率团出国考察,临登机前,他看见她独自站在风口最大的入口处,平静地对他微笑。他胸口一热,不顾一切地往回跑,隔着一道安检门,他大声地问候她:”你好吗?”

她微笑点点头:”我很好,你呢?你找到自己的那根肋骨了吗?”

他也微笑,摇摇头:”没有!”

她说:”我下一班机往纽约。”

“我半个月后回来,回来给我电话好吗?”他说。”你知道我的号码,什么都没有变。”

她回头对他一笑,挥挥手:”再见。”

再见是永远不再见吗?他在一星期后便知悉了她的死迅。她在纽约丧生,在那一场举世震惊的悲剧事件中。当时,他正弯腰拾起掉落地上的一样东西,忽然胸口一阵剧痛,他大口喘息,不由跌坐于地上。抬头便看见电视上正反复播放那一幕举世震惊的惨剧,茶几上的电话尖锐地响了一声便停止了。

午夜,他再点起一根香烟,胸口又在隐隐地痛,他终于知道,她就是他不小心弄断的那一根肋骨。

玉兔私奔


嫦娥又醉了,杯中的桂花酒溢出来,污了一袭紫色的轻纱。她斜倚轩窗慵懒地笑着,颊上泛起淡淡的红晕,幽长的睫毛下泪光盈盈。
在这月圆中秋之夜,除了她留在清冷的广寒宫,守着人间团圆,其他神仙都去瑶池参加西王母的盛宴。自从天篷元帅因她被贬下凡间投胎成了猪妖,王母很少再令她前去献舞,以前大献殷勤的二郎神、四大天王、二十八星宿三十六金刚等等,如今提到广寒宫都会心生颤栗。
酒从倾斜的杯中,顺着她纤细苍白的手指滴下,一缕散落的长发由鬓畔垂至胸前,隐约露出她那不堪盈握的肩骨。几千年里,她的世界由消瘦到丰满,再由丰满到消瘦,清冷的日子重叠着起点和终点,清晰可见她眼角已生起了细纹。寂寞真是女人的天敌,我暗自感叹。
我曾疯狂地迷恋过她,在我、在她还算年轻的时候,那时这里叫作月宫,没有澈骨的寒冰和弥散不去的雾,处处鸟语花香,流水潺潺,我是把守月宫的玉兔,偶尔偷懒小憩时,被她媚若无骨的手从枝枝桠桠间轻轻捉起。
好可爱的兔儿,我终于捉到你了。一个明眸皓齿,巧笑嫣然的紫衣仙子轻轻拥我入怀。
望着她温柔如湖的眸子,我的心片刻安静下来,萌生莫名想要亲近的愿望。我知道她是王母仙班里最出众的仙子,舞跳得极美。曾有一缕红霞顽皮绕过她的纤腰,从她白如雪脂的皓腕轻轻飘坠,她便以柔美之姿翩翩而舞,那烂漫的红霞,那随她纷飞的花瓣,在天宫几百年来传为佳话。
于是我放弃百种挣扎逃脱的机会,任她顽皮地揉我的头,揪我的耳朵,痒痒地笑。致使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无法接受那片湖总被激起滴滴水花,溅起一片散不开的哀愁。
那段时间,她常常跑来陪我,夜晚,我们在花间嘻戏,我伏在她脚边默默听她抚琴、吟诗。当晨光衔着彩色,在鸟儿鸣叫声中来临,我便倚在她柔软的胸口,闻着她身上的淡淡微香,酣酣睡去。这样快快乐乐地过了几百年,我不懂得她对我的感情,我只知道,她的一个眼神就能让我心醉一整天,她的广袖,她的云鬓,她的香肩以及她凝脂般的肌肤让我深深迷恋,她是我在这世上见过最温柔似水的女子。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心底竟也有一团这么软、这么暖的东西,我想这就是爱吧。
如果没有后羿的出现,我和她会继续快乐地度过千年万年。可是,当他携一袖清风,英俊威武地站在她面前,当他们彼此相望的那一瞬间,我便知道我和她之间完了。
她说后羿是迄今为止最令她动心的男人,从此她不再温柔地凝视我,她总是出神地伫立在桂花漫舞的树下,任微风吹乱她的裙裳。我知道她在等待那位英俊少年的出现。以前那无数清幽自在的日子虚无了,那种无欲无求的生活在她眼里变得乏味而且没了丝毫意义。
终于有一天,她成了他的妻。
我病了,很重很重,伏在她的脚下奄奄一息,却依然没有留住她的目光。她欢天喜地的随后羿奉旨下凡造福百姓。走时她向我许诺,很快就会回来。
我冷冷看着这个幸福的小女人,一滴泪滑落眼眶,我爱她,她一直都知道,但是,她爱后羿,她背叛了我。
嫦娥下凡后,我孤独地守在月宫,透过漫卷缭绕的云雾,眺望她的方向,再也无心打理园中的花草。在那个凡人称为府邸的宅院,有满墙郁郁葱葱的凌霄花和逶迤曲折的小径,她便娉婷空灵地伫立在那里,背影柔和,像一团雾气。我凝神细看,却看不分明,只有若即若离般的恍惚。她和后羿在遥远的人间相亲相爱,还有什么比这更好、更美?我心如刀绞。
风吹过月宫的夜,很冷很冷。[page]

我并不看好他们的婚姻,后羿在凡间并非安逸享乐,他每天早出晚归,夜里也会突然惊醒赶去拯救遭受妖魔涂炭的生灵。面对后羿匆忙的身影和他身边不断出现的殷勤女子,她的痛苦,我无能为力。既成凡人,就有了生老病死,长得再美,也会害怕镜中老去的容颜。无数的新鲜与期待之后,她开始后悔当初的草率,夜夜痴望月宫的方向,不知是在恋那永生美貌,还是恋那月光撩拨?
后羿闯下了弥天大祸,因愤恨九个太阳给人间带来的种种灾难,拨箭一一将它们射落。玉帝大怒,将他和嫦娥贬为凡人,永世不得上天。
于是一个月圆之夜,我看着她流泪偷吃下后羿辛苦求来的不死仙丹,毅然选择了对爱情的背叛。身后的后羿扔了弓箭,飞奔追来,但他已非从前的天神后羿了,在他绝望痛楚的目光里,她已如轻烟一般袅袅飞去……
她一返回天庭便受到严厉的惩罚,西王母恼她背弃了她亲手撮合的婚姻,挥手之间,将月宫变为冰天雪地的广寒宫,并将她囚禁于此。除了门外那株不死的万年桂树,凝眸处,便是一片又一片的空白。
当憔悴的她伫立在我眼前,象朵遭受风刀霜剑的花,我悲喜交加地扑入她怀里。我知道,她又将属于我了。我夜夜采摘桂花和上面尚未冰结的仙露,为她捣碎敷面。很快,她便脱去了凡尘,恢复了从前吹弹得破的肌肤和水般容貌。
但是她并不快乐,她用残云做面纱,遮起自己哀愁的神情。白天的时候,常常独自一人在冷清的宫里游荡。夜幕降临,她便依在树下,哀怨地注视人间,承受着所有人间的咒骂和痛恨。她愤恨命运对她的不公,她一生唯一幸福的时光,已被繁索平淡的生活淹没,继续它是烦杂的痛苦,于是她选择了逃离,却发现摈弃它之后是更加清冷的孤寂。世人只知道她在广寒宫孤寂,却不知道她这种孤寂并没有悔恨,更没有期盼。没有悔恨与期盼的孤寂比死还清寒彻骨。几千年来她没有笑过,如行尸走肉般迎接每个夜晚的来临。
几千年的等待,换来的是什么?她喃喃自语,泪水轻轻落在我唇边,我用舌尖品尝着它的味道,泪水中带着寂寞的香气。女子的悲伤是无法掩饰的,我看见在她眼眸深处的悲伤,那种悲伤仿佛已经深入到骨髓中,即使在她故作镇静的时候,我也能看见那一点针尖般冰冷的悲伤。
我常常扭过身去,不敢看她的泪眼,这种感觉总是使我不寒而栗,她那双因悲伤而变得冰冷的眸,经常会刺伤我的心。
逢到王母设宴,都要她着了彩服,去为众仙一舞。她的地位沦落如此,我有些愤愤不平,但她依然期盼这样的日子,可以让她暂时忘掉寂寞。于是她依旧浅描纤眉,淡抹樱唇,将自己装饰得异常妖媚,盛装出行。
但从她每次归来时受伤的表情我知道,王母不再对她有任何好感,还有一些轻薄的神仙边看她的舞蹈边悄悄调笑。
她怔怔看着妆台镜中华丽的容颜,是一张连自己都陌生起来的脸,娇娆、媚惑,明艳不可逼视,摸摸我背颈的手微微地抖,以致于梳妆的手也颤了,将娟秀的眉,画得倾斜。
爱情不过是一场自欺欺人的梦。她轻轻地笑着,我也该明白了。
嫦娥突然忙碌起来,开始频频以献舞为由离开广寒,开始纵情声色,宫外多了一些徘徊踌躇的身影,多了一些灼灼的目光向这边望来。我心惊肉跳,她却依在窗前轻眺地笑,她知道这是违反天规的,但是,她却想,也许这是离开广寒宫的唯一方法。
一个照旧无聊的晚上,我躺在宫外的桂树下小憩,一阵风吹来,树上的桂花摇摇欲坠,我用力踢了树干一下,花瓣犹犹豫豫地离开枝头,晃悠悠落下来,我张开嘴等着它落到我嘴中。这是我唯一坚持至今仍充满兴趣的游戏。但今天似乎不同,我的心无法平静,总在剧烈地跳动。于是我飞奔着回到宫中,令人窒息的场面简直让我发疯。
一个臃肿的身影背对着我,一双充满欲望的手在抚摸她清瘦的双颊,轻撩她层层的衣裙。 她闭着眼,两行泪水不出声地流下,
那个身影猛地把她揽在怀里,嫦娥尖叫一声,我便毫不犹豫地冲上去,用爪子狠狠踹向那张丑陋的脸。
兔儿莫急,他是天篷元帅。嫦娥急急地喊,顾不得整理零乱的花容和不堪的衣裳。
天篷?我听嫦娥提起过他。一次玉帝设的酒宴上,他肆无忌惮地盯着她的身影,毫不避讳。离去时还硬生生拽住她的袖子,令她生厌。
而今,我呆呆看着天篷傻傻的表情和嫦娥窘红的脸,想起宫外时常转悠的黑影,突然明白了什么,一股血涌上头顶,我发疯似地跑出广寒,她又一次轻易撕碎了我对她的心。
天篷擅入广寒,调戏嫦娥的事情很快传遍天宫。他被玉帝痛扁一顿,扔下凡间做了猪。看着他扭曲变形的身体被抛下云海,曾经暗暗跟踪过她,多次向她献媚的神将仙宫们开始发抖。看着一群懦弱退怯的面孔,嫦娥笑着流下了眼泪。她在广寒宫的屋顶上肆意的狂舞,指着浮云笑骂,回音在银河的涛声里咽呜了三天又三夜。
其实此事与我无关,我当时只是跑开用头去撞树,以减轻心里的痛苦。但我不想解释,我恨她的薄性。
只是从此没有人敢接近广寒宫,男的怕玉帝猜疑,女的怕王母误会。王母不再令她为天宫的宴会献舞。她便开始疯狂地折磨自己,折磨我,她需要发泄的借口和对象。我了解她一反常态的痛苦,知道这是一种无力承受内心悲伤的表现,她的精神将要崩溃,当初执着追求自由的渴望,当初无奈背离爱情的奔逃,都已化做啃噬她心的孤独。
我不停地为她捣药,想治愈她心灵上的创口,减轻她的痛苦。[page]

宫外来了陌生的吴刚,他是天廷地位最低下的士卒,因触犯天条,被罚用五百年时间砍倒广寒宫门前那棵高五百丈的桂树。他的斧头砍到树上,树便有了创口,他的斧子再次举起,创口便愈合了。于是广寒宫里,开始了叮叮咚咚的声响。
嫦娥却认为他是玉帝为监视她而设下的眼线,她说我这只兔子的捣药声和那男人砍树的声音交缠不休,让她心烦意乱。
我和嫦娥疏远了很多,她恨我是因为天篷,我想那只是借口,她只是对自己,对未来没了信心,她要让我们彼此折磨,来填补她空白的心。
她沉睡或是喝醉的时候,我才有片刻的安静,于是便趴在广寒宫的墙闱上,看木讷的吴刚涨红黑黑的脸砍树。
伐桂的斧头很沉,每一斧砍下去,便有晶莹剔透的花瓣在他头顶流星般的坠落,仿佛夺尽了天地间的光辉。我便仰头望着,透过瞬间的眩目,看他坚毅的神情。
嫦娥开始在宫里奔跑,跳跃,带着残酷的微笑,如一只野兽。她不再梳妆不再哭泣。她只是笑着,把乌黑的头发缠绕在桂树上,让吴刚无法举起斧头。
她憎恨所有的男子,她想逼着吴刚触犯天戒,故意给他讲一些风花雪月的故事,围着他吃吃地笑。吴刚每次腼腆地躲到桂树后,从不正眼看她,让她感到无趣。而我,便不为所动地捣药——捣药。我知道,广寒宫流水般无涯的寂寞,没能使她的心猿老去,吴刚的斧子不会为她扔落,她和每个人都有着遥远的距离。上天是在惩罚她,注定谁也不能够给她幸福。
五百年的期限很快接近,砍不倒的桂树依然清香飘飘,我也开始为他着急起来。
一次见他很累地躺在地上,睡得很沉。我便好奇地窥视并接近他,他的斧头生满了黑锈,破旧的衣袖没人缝补,看着他疲倦的面容,我有种想帮助他的冲动。
桂树一定是被玉帝施了法,斧子砍下去再抽回时,创口便迅速愈合。这样砍一万年也休想伤它皮毛,我沮丧地扔下斧子,狠狠踢了它一脚。
但吴刚醒后依然坚持一斧一斧地砍,我呆呆望着他,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
于是以后每当吴刚砍累了熟睡,我便帮他砍,一斧一斧……
被他发现的一次,是我砍累了,正偷偷喝着他放在树旁的桂花酒,转身见到他伟岸的身影,险些魂飞魄散。
他看着我带有几分怯怯,几分惶恐的眼神,感动得声音有些喑哑,玉兔,为什么要帮我?
我转身跑开,脸上飞起一朵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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嫦娥并不在意我偷偷溜开,她早已不需要我了,更多的日子,不是喝醉,就是坐在屋顶上大声唱歌或是跳舞。偶尔形势需要时,她也会勉强抱着我给众人做出一副柔弱无助的乖顺。为了广寒宫不被贬入地狱的范畴,我们已惯于这样的做戏。只是平常我固执的不肯向她摇尾乞怜,她对几千年前那种相依为命的日子绝口不提,我感到一阵心悸后的绝望。
嫦娥并没有放过吴刚,有时远远看见她一路舞着冲这边而来,我便躲进他的袖子。他埋头砍树,一言不发,直到她悻悻离开。
嫦娥的行为越来越疯狂的时候,吴刚的斧子也越来越沉重,玉帝限制的时间临近了,他说他没有完成任务,便会被贬入凡间。
我忽然想起天篷变成猪妖的惨烈,眼里都是恐惧。
吴刚轻轻抱起我,他的怀抱坚实有力,和嫦娥那种盈若无骨的感觉有很大不同,我的脸开始微微潮热。
兔儿,如果让我成了凡人,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比这里自由。我已经倦了在天界当下人的感觉。
你不知道,玉帝会让你投胎成猪或是狗,在人间吃尽苦头。我在心里暗暗叹息。
兔儿,你在广寒宫不寂寞吗?许久,他轻轻摇我,小心翼翼地问。
我心中的弦,倏尔被什么触动,怔然久之。以来我从来没有感到过寂寞,但是现在,她的心里不再有我,我也开始厌倦这样的生活,不知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吴刚告诉我他准备出逃的时候,我的嘴张了半天也合不上。
一切都是骗局,他愤然地说,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与其等他们把我扔下凡间成了猪狗,到不如远走高飞,在人间做个妖怪,到也自在省心。
兔儿,不如和我一起走,别再捣药了,陪这个疯颠的广寒仙子解闷有什么意思,做一个乖巧的宠物有这么好吗?
吴刚要离开了,我呢?是继续陪着嫦娥发疯还是……我心乱如麻。
我不甘心。
想了九九八十一天,嫦娥依然不改对我,对她自己,包括对吴刚的敌视,终是狠了狠心,在一个风轻月黑的晚上,和吴刚逃离了广寒。
我并不是多想离开她,只是我也向往自由快乐的生活。
到了凡间,我摇身变成一个罗衣胜雪的女子,踏着软而温的金缕鞋,走过袅绕的烟云,娉婷婉约地站在吴刚身边,碎步似水莲悸动。
吴刚正在溪边洗脸,被我吓了一跳,怔得说不出话来。
我扭过头看着水中自己乌黑的云鬓,娇羞的面容,有种陶醉的兴奋。
其实做妖的感觉也很美。
就这样和他私奔人间,预备就这样生活在一起吗?我为自己突然的想法感到羞耻。
我们躲在隐蔽的谷底,搭了一处简易的茅屋,我们猜想天上已翻了天,天兵天将在四处捉拿我们,但是天上一日,人间一年,只要能在人间快快乐乐度过哪怕一年,我也不会后悔。
吴刚有很好的身手,他常会打一些野味回来,我已不是只在月宫喝仙露,吃仙草的玉兔,我们都明白自己的身份,我们在凡间都成了妖。
我们绝口不提天上的任何往事,包括嫦娥和月宫。尽管每天晚上,我都会透过草的缝隙偷偷看着月亮,我知道她一定恨死了我,但她会更想我,因为尽管疏离,我们毕竟相濡以沫地度过几千年的时光,这一切,无法抹杀。
吴刚说他理解我对嫦娥的感情。兔儿,你是那么的善良。他轻轻将我拥入怀中,不再说话,我知道,他也怀念以前的日子。
一个清晨,我照着水里的影,发现自已隐隐有了白发。
我惊恐起来,尽管知道自己不会死,但在人间,我一样会变老,变丑。
吴刚也开始明显憔悴起来,如此下去,过不了一百年,我们都会变成老妖怪。
于是我在他熟睡的时候,冒险去劫唐僧,我在天上就听说吃了他的肉可以长生不老,如果真是那样,我和吴刚的问题都会解决,我们再也不用害怕彼此老去,我们可以继续快乐的生活。
当我悄悄接近唐僧的时候,他正在闭眼诵佛,样子很是可爱。我轻轻摸着他的头,手指微微颤抖,我不忍心下手。但我想起吴刚,我要吴刚也像我从前陪嫦娥一样地陪着我,永远不会老去。
我忘了致命的一点,这使我后悔至今。唐僧身边的徒弟几招便将我拿下,我并不害怕,因为唐僧的善良远近闻名,只要我苦苦哀求,他一定会心软放过我。但我忘记猪八戒便是当年的天篷元帅,当他认出我时,诡异的笑容布满肥硕的面孔。
他如一阵风般去给嫦娥报信,他知道这是他报仇的好机会,也是他将功赎罪,讨好嫦娥的大好时机。
当嫦娥娥眉微蹙地出现在面前,我的身子震颤不已,抖索的手瞬间软而无力,这是永恒的途路,我的一次背叛,便失去了所有的法力。
她依然将我抱在怀里,抚摸着我柔软冰冷的身躯,继续她在外人面前表现出的温柔。兔儿,你好恨的心,你怎么舍得离我而去?你不知道我有多思念你?
我知道她没有骗我,但她如水的银衣再也暖不了我,对她,我已心如止水,只要吴刚能在人间很好的生活,就让我回归曾经的生活,担负未知的命运。
随着嫦娥向寒冷的广寒宫飞去,我的泪水在深秋的午夜飞扬,飞扬,然后凝结,化做一片凄冷的寒雾,久久,弥散不去……

 

多媒体陈列厅

曾经,在很深很深的悬崖底部,有一根藤,它顺着绝壁,朝着谷顶的阳光向上,向上,寂寞地攀爬。 人类总以为自己很聪明,总以为他们看到的世界就是一切,但其实,不是的,藤有藤的世界。人类即便可以用仪器分析的出,也永远无法用人的心体会得到藤的感觉。藤有藤的五脏六腑,藤有藤的皮肉筋骨。 藤象个攀岩爱好者,对这凝固的绝壁充满永恒的兴趣。不过,他不是出于爱好——藤没有那么浪漫,攀岩之于他,不是后天的选择,而是先天命定的为了生存的必须他只能往上爬,永不回头,爬到谷顶阳光明媚的地方,否则,他迟早要枯萎,失去生命。 有一天,在一阵剧烈的疼痛中,从这根藤的肋骨上,长出了一个小芽,小芽慢慢地舒展,也成了一根藤。两根藤相伴而行,时而头抵着头,时而脸贴着脸,无限缠绵。在这自然而然的相互依靠中,他爱上了他肋骨上生出的她。 这是一个极深的V型悬崖,他们爬了那么久,谷顶的一线天依然宛如一道细缝。四周是无尽的寂静,仿佛整个世界,只有他和她,他们彼此抚慰,彼此呵护,但是,因为靠得太近,他们叶子上的细刺不时会扎着对方。有一次,他攀岩时,不小心被划破了皮,血流了出来,她是那么爱他,来不及多想,立即焦急地伸出手去,用叶子为他包扎。他的脸上一阵抽搐,因为那些细刺象无数根针扎在伤口上。他尽量忍住疼,想用笑容掩饰,但是,他们彼此之间太熟悉了,他的一个哪怕最细微的眼神,也会被她觉察,她知道,她在无意之中,加剧了他的疼痛。 她轻轻地缩回了手,彼此之间长久地沉默着,都感到爱象刺一样充满了危险。这种感觉令相爱的人或者藤同样地忧伤。后来,她决定到悬崖的另一面绝壁上去——这是一个缝隙很小的悬崖,两面绝壁之间,仅仅相隔半米,这个距离,既可以使他们保持亲近,又可以使他们不刺伤对方。他们都觉得,这样很好。 他们继续往上,因为距离产生的美感,终于又恢复了起初的甜蜜。有时,她静静地凝视着他,感到心比蜜甜。有是,她轻轻一蹭,就跳到他那边,和他无需言语地拥抱,仿佛拥抱着他,就拥抱住了整个世界。当然,每次,最后他总要温柔地吻一吻她的额头,任她回到她那边去。 这种如同周末情侣的生活,令他们沉醉。在这种沉醉中,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悬崖的两面绝壁间的距离,正在悄悄地变大,半米,一米,一米半,两米半……五米……有一天,她忽然发现已经跳不到他那边去了。 此时,或许可以让他跳过来,或许她可以倒回下方然后再跳过去,但是,他们都没有这样做。因为他们发现,爱情已经依赖上了距离,没有了距离,他们担心便会没有了爱,他们害怕在同一面绝壁上,会重新伤害对方……于是,他们决定忍受短暂的分离,在谷顶再相会–抬眼望去,谷顶的缝隙是那么细,仿佛悬崖的两边触手可及……然而,当他们终于爬近悬崖顶部时,他们才发现,原来以前看到的这条细缝,竟然宽达几百米,毫无疑问,他们已经不可能在谷顶相会。再往回爬已经不行了,因为他们的身体已经变得很粗,很重,无法灵巧地在绝壁上倒头攀爬。 生命总是这样,无法重复。他们多么希望,这只是自己的一场梦,如此一来,就可以重新梦一次,他们在新的梦里绝不会再分开,哪怕只是分开一瞬。他们还希望自己不是真的藤,而只是别人手中的画,那么他们将用最最虔诚的心,乞求绘画的人再画一次,别把他们装饰在悬崖的两侧……然而,偏偏他们恰巧是真实的生命,他们活在真实中,于是只好无可挽回地隔绝……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根部还是相连的,她是他身上长出来的啊,虽然,漫长的时光已经使当初的肋骨变成了如今的根部,而那根部因为常年不见阳光,早已枯萎,他们都早已在攀爬中不断生出新的气根,那以前的根部,几乎已经完全没有作用……但是,他们毕竟还连着的,这对于他们,是别人无法理解的巨大力量,他们靠着这力量,继续向上,终于在不久之后,头一次探出了悬崖。 他们向四周望去,风景紧逼而来:白云大朵大朵地游动在广袤的天空,再也不象以前那样如同一顶沉闷的帽子压在悬崖顶上,还有阳光,以往阳光是多么小气呀,只在中午才灿烂一阵,而现在却是如此大方,丝毫不再吝啬它金色的羽翼……一切显得如此新奇,在微风中,在蓝天下,他远远地凝视着她,虽然感到说不清的惆怅,但也体会到一种事业的成就感。 世界真的很大,除了爱情,毕竟还有其他…… 就在那时,他突然听到轻轻的一个声音,仿佛是什么在叹息,又象是什么在裂开,有细微的振动,隐隐约约地从遥远的悬崖底部传来,他微微垂下头,微微地感觉了一下,发现,是他们的根部连接处,因过于枯萎,终于断了。 他抬起头,向对面望去,发现她也在望着他,而他们,都已经看不清对方的脸了——可能是因为他们一度需要的距离感终于以他们无力控制的距离,将他们的视线拉得更远。可能是因为他们从不需要却又从来无法克服的泪水,将它们的视线遮蔽得模模糊糊……